乐竞平台本科生弘毅导师制实施办法
Editor:湖南师大教科院 Source: Date:2021-03-25
院行发教务字〔2021〕1号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和“三全”育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主导作用,打造具有学院特色的导师制工作品牌,特制定本办法。
一、导师选聘条件
1. 指导学生是高校教师的基本职责,凡本院具有博士学位或职称在讲师及以上、在校工作时间超过1年的各在岗专任教师,均可担任学院本科生弘毅导师。
2.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和相当的教育经验,懂教育规律、有教学热情,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成才。
3. 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合理的知识结构,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了解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熟悉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培养过程及其各个环节。
二、导师工作职责
导师应充分发挥对学生的“思想引领,学习指导,能力培养,生涯规划”等各方面作用,努力成为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引路人。
(一)思想引领
1. 始终坚持立德树人和“三全育人”的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加强的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
2. 始终坚持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风范去影响教育学生,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自觉加强道德修养、提升思想境界,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二)专业指导
1. 充分发挥自身专业和知识结构优势,帮助学生了解学科特点与学习要求、专业现状与发展趋势。
2. 切实开展对学生学习方法、学习计划、学科竞赛、学位论文等方面的具体指导,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扩大学习视野、形成良好学习习惯,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研究的能力。
3. 指导学生充分了解所学专业培养方案、选课考试、学籍管理、毕业要求,在此等基础上帮助学生制定出适合自身特点的学习计划。
4. 担任学生不同时期学年学位论文和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
(三)能力培养
1. 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科研实践、社会实践、论文写作、学术研究等,培养提高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2. 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导师和学院其他教师的相关项目研究和实践工作,参加各种学术科研与教育教学交流活动。
(四)职业规划
1. 随时了解学院教与学的相关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提出改进教学的建议,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2. 结合学生兴趣和潜力,因势利导、科学合理地指导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在学生就业、考研深造、出国留学等方面给予力所能及的指导与帮助,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
三、导师选聘流程
1. 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小组,负责导师选定工作,各系(专业)具体负责落实导师选定工作。导师任职时间为学生四年在校时间,由各专业教师担任。
2. 新生入学伊始,各系(专业)负责人向学生公布提供学院导师信息,由导师和学生在大专业内进行双向选择,完成师生结对工作,并向导师颁发证书,聘期四年。原则上每位导师指导学生不超过5名。
3. 弘毅导师指导学生实行四年一贯制,如确有特殊情况,在大二第二学期末,经导师或学生自主申请,可为部分学生或导师提供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各系在组织师生双向选择基础上于大三第一学期提出调整计划,并上报学院备案。
四、导师工作考核与奖励
1. 学院每年对弘毅导师工作实行计分制考核,计分以同一项目的最高级别获奖或立项对应分值计分,不重复计算。对积分靠前、成效突出的弘毅导师进行评优并奖励。计分项目、分值构成及评分办法详见附件。
2. 学院对其优秀者授予“优秀弘毅导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奖励3000元,设立名额不超过弘毅导师总数10%。另不定期设“杰出弘毅导师”奖,对指导学生贡献突出、成效卓越的导师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奖励5000元。
3. “杰出弘毅导师”奖的“杰出”条件仅限年度评估得分在前5名,且指导学生在国家级各类学科竞赛、专业表演、展演中获奖和专业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科技发明专利并通过鉴定等。
4. 上述相关考核评估项目纳入每年学院教学评估考核院级考核指标体系,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评奖评先时优先推荐。
五、学生学习要求与奖励
1. 学生要尊重导师,积极主动与导师联系,寻求导师的指导和帮助,并根据导师意见和本人实际情况制定出学期学年学习和发展计划。
2. 学生要向导师客观反映各方面的情况,以便导师及时、全面了解学生,增强指导的针对性,积极参加导师的指导见面会和科研团队讨论会。
3. 学生要认真参与导师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导师布置的各项任务,并及时记录指导内容和取得的收获。
4. 学生要在导师指导下,积极参加大学生创新科研、竞赛实践、创业实践、技能实践、考研升学等,努力达到预定目标。
5. 在导师指导过程中获得学校认定各类国家级奖励的学生,按其获奖水平,授予“弘毅学生优胜奖”荣誉称号,设立名额不超过5人。
六、其它情况说明
1. “优秀弘毅导师”和“杰出弘毅导师”奖申报程序为个人申请、所在系(专业)推荐、学院审核,颁奖时间为学院年终总结大会。
2. “弘毅学生优胜奖”申报程序为个人申请、导师推荐、系(专业)审核、学院把关确定,颁奖时间为每年迎新大会。
3. 本办法由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解释权归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附件:乐竞平台本科生弘毅导师工作考核内容与计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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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5日
主题词:本科生 弘毅导师 实施办法 |
报:学校教务处、学工处 发:学院各系、各职能科室 送:学校刘子兰副校长、王辉副校长 |
乐竞平台行政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
(共印15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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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弘毅导师工作考核内容与计分办法
学院弘毅导师工作考核内容包括各类国家级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和学院认定的论文指导及其它相关项目,依照获奖等级、个人排名等分别计入不同分值,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一、各类项目构成
序号 |
(一)各类国家级学科竞赛项目(53项) |
||
1 |
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 |
28 |
全国大学生主题演讲大赛 |
2 |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
29 |
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 |
3 |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 |
30 |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4 |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
31 |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
5 |
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
32 |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
6 |
东芝杯•中国师范大学理科师范生教学技能创新大赛 |
33 |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美术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 |
7 |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
34 |
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 |
8 |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
35 |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
9 |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
36 |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获奖 |
10 |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
37 |
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英语演讲、英语辩论、英语写作、英语阅读 |
11 |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
38 |
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 |
12 |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
39 |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
13 |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
40 |
全国高等师范院校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
14 |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
41 |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
15 |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
42 |
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
16 |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挑战赛 |
43 |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
17 |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
44 |
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 |
18 |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移动应用创新赛、网络技术挑战赛 |
45 |
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过程装备实践与创新赛、铸造工艺设计赛、材料热处理创新创业赛、超重机创意赛 |
序号 |
(一)各类国家级学科竞赛项目(53项) |
||
19 |
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
46 |
全国大学生GIS应用技能大赛 |
20 |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
47 |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
21 |
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 |
48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22 |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 |
49 |
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 |
23 |
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 |
50 |
中国高校地理科学展示大赛 |
24 |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
51 |
全国大学生企业模拟经营竞赛 |
25 |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52 |
全国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 |
26 |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Master |
53 |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电视大赛RoBoCon |
27 |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
/ |
/ |
(二)各类国家级创新创业类项目(4项) |
|
(三)学院认定的其它各类项目(5项) |
|
1 |
“挑战杯”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专项赛 |
1 |
学校未来教育家竞赛 |
2 |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2 |
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 |
3 |
“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及专项赛 |
3 |
校级师德类项目立项 |
4 |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及公益创业专项赛 |
4 |
世承班学生科研立项 |
|
(四)学院认定的论文指导类项目(2项) |
||
1 |
期刊论文发表 |
2 |
本科毕业论文 |
二、考核计分办法
(一)各类学科竞赛获奖及计分办法
1.国家级获奖,特等奖前四计50分,一等奖前三计入30分,二等奖前三计20分,三等奖前三计10分;
2.省级获奖:特等奖前四计30分,一等奖前三计20分,二等奖前三计10分,三等奖前三计5分;
3.校级获奖:特等奖前四计15分,一等奖前三计10分,二等奖前三计5分,三等奖前三计2分。
(二)各类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及计分办法
1.“挑战杯”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专项赛。国家级获奖,特等奖前四计50分,一等奖前三计30分,二等奖前三计20分,三等奖前三计10分;省级获奖,特等奖前四计30分,一等奖前三计20分,二等奖前三计10分,三等奖前三计5分;校级获奖,一等奖前三计10分,二等奖前三计5分,三等奖前三计2分。
2.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获奖,金奖前三计50分,银奖前三计30分,铜奖前三计20分;省级获奖,一等奖前三计20分,二等奖前三计10分,三等奖前三计入5分;校级获奖,一等奖前三计10分,二等奖前三计5分,三等奖前三计2分。
3. “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及专项赛、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及公益创业专项赛。国家级获奖,金奖前三计50分,银奖前三计30分,铜奖前三计20分;省级获奖,金奖前三计20分,银奖前三计10分,铜奖前三计5分;上述两类竞赛无校级奖项,凡获得学校推荐参加省赛,前三一律计5分。
(三)其它各类获奖及计分办法
1. 学校未来教育家竞赛。特等奖计15分,一等奖计10分,二等奖计5分,三等奖计2分。
2. 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国家级项目计入15分,省级项目计10分,校级项目计5分。
3. 校级师德类项目立项,计10分;世承班学生科研立项,计10分。
4. 权威刊物论文每篇计50分,重要刊物论文每篇计30分,CSSCI、CSCD来源刊物论文每篇计20分,其它省级专业公开刊物论文计5分,计分仅限于第二作者及以上(刊物类别以学校定级为准)。
5. 通过鉴定的科技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等每项分别30分、5分、5分,计分仅限于第二作者及以上。
6. 指导一篇本科毕业论文计入基准分2分,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每篇另行计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