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研究生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学术,为乐竞平台的事业发展促进优秀人才培养,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开拓创新,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同时大力宣传企业文化,加强校企合作,我院杰出校友姚尧博士根据《湖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设立“乐竞平台心火奖学金”(以下简称“心火奖学金”),
第一条 奖励范围
1、奖励对象:乐竞平台教育系教育类专业全日制在读优秀研究生。
仅限以下专业的全日制学生参与评比:
学硕: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比较教育学;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少年儿童组织和思想意识教育;
专硕: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科学与技术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
2、奖励项目:
(1)心火学业奖学金;(2)心火科研奖学金
第二条 评选标准
1、心火学业奖学金(研一新生10名)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和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风道德不良记录及国家助学贷款违约记录;
(4)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总排名学硕前50%,专硕前50%有资格参与评选,符合要求的学生根据各专业课总分高低进行评比。学硕评选出5位获奖学生,专硕评选出5位获奖学生。
2、心火科研奖学金(研二、研三学生10名)
(1)热爱祖国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和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风道德不良记录及国家助学贷款违约记录;
(4)学习成绩优异,课程考试无不及格现象,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修满上一年度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
(5)科研成果基本要求:
科研成果(如论文、课题)按以下标准以量化计分方式进行累加。
学术论文按以下标准评分(评选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评选人第二作者):
1)校定重点刊物 15分
2)CSSCI学术期刊 6分
3)中文核心刊物(含CSSCI拓展版)(当年最新规定) 3分
4)有公开刊号的一般性刊物 (仅限一篇可参评) 1分
独立主持科研课题的按以下标准评分:
级别 项目数 |
国家级 |
省部级 |
校级 |
1 |
15 |
8 |
4 |
参加科研课题(以结题证书排名为准,排名在前三位)第一参与人按以下标准评分:(课题立项时间与科研成果时间一样)
(排名在第二位的,占分值的70%;排名第三位的,占分值的30%)
其他科研成果(如著作参编等)或获奖情况先标记在备注栏,由评审委员会酌情考虑加分。
第三条 奖学金类别、奖励对象及人数
(1)心火学业奖学金每年评选10人,1500 元/人,奖励研一学生。
(2)心火科研奖学金每年评选10人,2500 元/人,奖励研二、研三学生。研二、研三的硕士生一起参与评奖,集中排名。研二获奖人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研三获奖人数原则上不得多于7人。
第四条 奖学金实施方法
1、 评审组织
为顺利实施“心火奖学金”的评定和管理,秉承公平公正原则,成立“心火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是基金管理的决策机构,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和委员若干名,主任由教育科学学院院长或院长指定的代表担任,副主任由校友姚尧先生、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乐竞平台院务委员、关工委常务副主任以及学工办、研究生办老师组成。
2、评审程序
本奖学金首先由本人申请,并填写《教育科学学院心火奖学金申请表》再由评选专家委员会集中评定。具体程序为:
(1)各专业及年级根据“心火奖学金” 章程要求组织学生积极申请;
(2)由学院学工办、研究生办初审合格后,将申请者材料交由心火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
(3)评审委员会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三天,并颁发获奖证书。
3、申报时间
2019年12月5日——2019年12月15日
第五条 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申请当年心火奖学金资格:
(一)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二)参评学年任何一门课程考试不及格者(学业奖学金除外);
(三)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四)参评学年学院守纪考核未达评优基本条件者。
研究生可以多次申报心火科研奖学金,但是科研成果不能重复计算。研究生在第一次申请心火科研奖学金时,可以使用攻读当前学位学制期间所取得的所有科研成果;已获得过心火奖学金的研究生再次申请时,科研成果统计不能与上次重复。
(科研成果有效时间:2018年12月5日-2019年12月5日)
本办法由乐竞平台和心火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19学年起执行